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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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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8 09:00:00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编辑:霞
2022年注会经济法考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代理制度
1.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⒉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1)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经被代理人(双方)同意或追认则有效。
(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
【基础考点】诉讼时效制度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扶养费﹔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中止:
客观因素: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暂停
诉讼时效的中断:
主观因素: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讼时效进行中
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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