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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领取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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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08 10:55:15 来源:初级会计师 编辑:yy
2021年全国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一)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在工作日内到报名点审核领证。
报名点
地址
领证时间2021年
联系电话
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7340204
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8:30-11:30
13:45-17:00
87896762
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801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7962163
仪征
(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10月25日-12月28日
8:30-11:30
14:30-17:30
83440979
江都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6551910
宝应
苏中中路118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9:00-11:30
14:30-17:00
88236925
高邮
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10月25日-12月28日
8:30-11:30
14:00-17:00
84616752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czj/202110/4629f5767ccd4c1f8b8dfdad9afdb2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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